上海奥奇科技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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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1

上海奥奇科技发展基金会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0180508日通过)

第一 总则

第一 为加强上海奥奇科技发展基金会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确保捐赠货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体现捐赠资产的公共性、社会性、公益性,并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基本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上海奥奇捐赠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 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 现金管理

第三 基金会专门设立出纳人1名,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业务的管理、核算,出纳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基金会各项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基本规范》的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 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的真伪。为了保证现金资产的安全,防止出现被盗损失,出纳人员应严格控制每日现金的库存量,每天下班前应保证现金库存量不超2万元,超过部分应及时解交到银行帐户上。且库存现金必需全部保存在基金会的保险箱内。

第六 对于涉及到现金支付的采购、工资发放、借款暂支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审核报销的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报销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基金会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以付款。

第七 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现金的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应结算当天现金的收、支、存金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及时查找、纠正差异,以确保帐、实相符。

第八 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帐和库存现金进行相互核对一致,以确保帐实相符。

第九 出纳人员有义务配合上级部门随时、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三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 基金会应严格控制开户银行和开户帐户的管理,凡是涉及到新增银行帐户或注销银行帐户的,均需要由出纳人员填写书面的申请书,交基金会理事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执行。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按银行帐号进行分类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每日结算当天各银行存款的收、支、存金额。

第十一 对于涉及到银行存款支付的采购、预付款、业务往来款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遵照基金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申请单所附的单据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付款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基金会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办理银行付款手续。

第十二 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会计人员就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账单进行相互核对一致,以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 银行票据管理

第十三 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等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基金会需要使用上述票据时,由出纳人员向开户银行购买,并登记票据领用单,并保存于基金会的保险箱中。

第十四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领用的银行印制票据,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银行票据的留底(包括因某种原因报废的银行票据全部联),以备银行票据使用完毕缴销时登记到票据领用单上。

第五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由基金会理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基金会所有。